7月31日,南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消费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被处以30万元罚款。
富华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